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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8-28 15: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2025年8月27日)

威海市审计局副局长  侯志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落实“走在前、挑大梁”使命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大抓落实,更加精准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稳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把握政策机遇,全力做好对上争取工作,获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3.2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62亿元,助力全市重点项目实施,有效发挥政策带动效用。出台大抓经济20条等系列政策,为企业冲击新目标、人才引进培养等提供支持,有效激发经济活力,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有力增进民生福祉。积极推

进精致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改造老旧小区56个。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2.7亿元,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6万亩,新增规模化供水村庄520个。推动健康威海建设,促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连续5年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坚持强化管理和防范风险,实现安全高效发展。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强化预算统筹,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基层“三保”管理制度体系,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部门运转支出、“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制定实施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稳妥推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和金融风险。

——持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构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的审计整改工作体系,形成“问题反馈—跟踪督办—现场核查—验收销号”工作闭环,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难点问题建立提级协调机制,确保审计整改责任全面落实。截至2025年6月底,针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51.6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规范56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96.06亿元、支出总量260.5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5.5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49.43亿元、支出总量342.17亿元,年终结转7.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397万元、支出总量39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8.94亿元、支出82.43亿元,年底滚存结余114.92亿元。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6.27亿元,控制在212.87亿元限额之内。经审查,决算草案编制真实、准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债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截至2025年4月,市财政局未在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置国债资金专门子账户,尚未支出的1.54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在国库中,不利于资金专款专用。二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69.07万元未直接拨付至项目最终收款人。市财政局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主管部门拨付至项目单位,未减少中间环节将资金直接拨付最终收款人。

(二)财政资金在提质增效上还有欠缺。一是非税收入1.37亿元收缴不及时。3个执收(代收)单位,2024年底拖欠已收缴非税收入1.33亿元、未收缴到位非税收入384.1万元,至2025年6月已全部收缴到位。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15亿元未按规定分配下达。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超过30天的规定时限分配下达12.79亿元(占13.64%),年底超时限尚未分配下达3.36亿元,未能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三)预算刚性约束不强。一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市级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分配下达。其中,36个项目未分配下达,涉及预算2.98亿元;29个项目分配下达预算均不足50%,涉及预算1.92亿元。二是市级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024年底,已分配下达的27个市级项目3525.66万元预算未执行,40个市级项目3.57亿元预算执行率均不足50%。三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执行率低。66个预算单位五项费用年初预算614.51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50%。

(四)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设置项目绩效目标。9个预算单位的1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与实际偏离过大、绩效指标编制不量化、年度绩效目标不完整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数据不准确,涉及7个预算单位的9个项目。三是部分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13个预算单位的24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不准确。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5个市直部门及所属36个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涉及2024年财政预算拨款8.8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普遍性问题明显减少,但部分管理问题仍然存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3个部门和14个所属单位未将部分项目资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共3560.01万元编入年初预算,1个所属单位未估算编报经营收入预算150.64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合理。1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在上一年预算执行率较低情况下,未按照实际需求调整次年预算,仍固化延用上年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三是决算编制不完整。1个所属单位决算编制少计收入25.82万元、支出25.67万元。

(二)会议培训管理仍不严格。一是培训计划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和6个所属单位年初培训计划,未列明培训目的、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内容。二是会议培训费用报销审核不严。1个部门无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名单,报销会议费2笔;无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报销培训费1笔。

(三)内部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二是3个所属单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专项资金1227.52万元闲置。三是差旅费管理不严格,1个部门出差审批单后补、无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20次,1个部门10.54万元差旅费报销不及时。四是1个部门对信息系统中收费、退费等数据疏于管理,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

三、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反映,高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3.37亿元、支出总量73.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8.59亿元、支出总量30.88亿元、年终结转7.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9万元、支出总量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亿元、支出7489万元、滚存结余2.98亿元,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2.35亿元、控制在103.65亿元限额之内;经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4.51亿元、支出总量59.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1.7亿元、支出总量28.68亿元、年终结转3.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6万元、支出总量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亿元、支出8581万元、滚存结余5969万元,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8.31亿元、控制在132.85亿元限额之内;临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1.13亿元、支出总量36.2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8.27亿元、支出总量27.86亿元、年终结转0.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万元、支出总量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553万元、支出5517万元、滚存结余471万元,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7.6亿元、控制在79.65亿元限额之内。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债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开发区均未设置专门账户,管理、核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截至2025年4月,1947万元国债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合存在国库中尚未支出,不利于资金专款专用。二是3个开发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125万元未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三是2个开发区未按进度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79.88万元结存项目单位。

(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仍有不足。一是3个开发区2024年底非税收入7991.9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2个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亿元未按规定时间批复到部门。三是2个开发区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96万元。四是3个开发区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250.17万元上解不及时。五是3个开发区22个部门单位,结存资金109.43万元未收回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三)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约束。一是3个开发区2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12月份公用经费支付占全年比例高于30%。二是3个开发区10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涉及年初预算1.22亿元。

(四)财政基础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是3个开发区279个项目支出1.67亿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2个开发区的18个部门单位,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不完整。三是3个开发区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569个项目部分绩效指标编制不具体、不细化,79个项目部分绩效指标设置未结合实际,指标完成值与设置值偏离度过大。

(五)行政事业性资产产权管理不到位。一是不动产未及时办理权属证明,涉及3个开发区55所学校的211.74亩土地、90.18万平方米房产。二是不动产产权登记不规范,未登记在实际使用人名下,涉及3个开发区21所学校的922.16亩土地、8.06万平方米房产。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完成8个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审计和24个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及影响造价真实性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及建设资金管理等核心要素。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待摊投资核算不符合财务规定。6个项目存在违规列支非本项目建设费用、非建设期债务利息,监理、造价咨询等费用计算不准确等问题,多计相关费用814.59万元。

(二)部分设计方案深度不够,未实现规划要求功能。1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勘察报告结论脱节或不符合规定,多次增加建设内容,涉及金额153.35万元。2个项目设计未达到海绵城市规划要求深度,雨水回收调蓄功能未充分实现。

(三)招标文件编制不完善不规范。7个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描述与图纸设计不符、招标范围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合同条款约定不合理等问题。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相关资金审计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1个区市2019年至2024年8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分配未兜住教学条件底线。收到相关资金2700.96万元,资金分配未能覆盖全部办学条件薄弱学校,17所学校存在图书阅览室、功能教室建设未达标等问题。二是项目建成后部分资产闲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重新调整招生政策等原因,学校生源与建校前预估差异较大,5所学校74间教室、115间其他用房空置,1所学校部分餐桌闲置。

(二)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情况。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1个区市2021年以来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和政策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规划流于形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落实到具体地块,导致3个项目实施与规划脱节。二是工程管理不严格。4个项目未经审批调整项目建设内容,3个项目变更建设位置,1个项目变更工程规格、数量。三是管护利用不到位。5个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建成后闲置,3个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已损坏未得到及时修护。23处已毁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未及时提交报损证明材料,保险理赔程序进展缓慢。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财政预算执行、国资国企、政策落实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025年上半年,对2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账实不符。一是1户企业1处面积204平方米房产未入账核算。二是1户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多计资产1897.14万元。

2.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2户企业未经评估对外出租27处面积约6313.1平方米不动产。二是1户企业2处面积约184平方米房产、2辆车辆闲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级政府公物仓监督管理不到位。10个部门单位在未沟通公物仓是否可调剂资产的情况下,自行购入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会议椅等347项资产,涉及原值147.91万元。

2.资产账实不符。一是1个部门未将2566.47万元资产划转至实际使用资产的下属单位。二是1个所属单位1.04亿元资产重复入账未进行调账处理。三是1个部门11.78万元资产未入账。

3.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所属单位4项在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3亿元。二是1个部门1项资产闲置,涉及金额8.2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2个区市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一是2个区市未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2个区市建设用地供而未用1550.11亩。三是2个区市23宗已备案设施农用地超期使用,涉及面积76.52亩。

2.水资源保护方面。一是2个区市未将地下水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1个区市未制定出台节约用水规划,未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未建立水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预警体系;1个区市未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湿地资源保护方面。一是2个区市未制定出台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1个区市未制定湿地保护年度计划。二是2个区市未开展辖区内一般湿地认定及监测评价工作,1个区市未开展重要湿地监测评价工作。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基础建设,提升资金保障水平。多措并举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严格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增收节支工作,削减非紧迫非必需支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民生政策落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抓好政策分解和细化落实。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质量,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成果。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严格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压实管护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落地见效。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效能。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及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投资全流程监管,全面提升项目建设规范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与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时完善相关工作规划,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区市(国家级开发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年底前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我市奋力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中争当排头兵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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