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威海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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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12月24日) 威海市审计局局长 周志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等,统筹部署和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向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督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导,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截至11月末,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86项问题已整改82项,整改完成率95.35%;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已制定详细措施方案,正按计划扎实推进。整改金额共计11.24亿元,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1项。 (一)审计整改责任全面压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审计整改工作先后作出批示8次,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预警式”审计,压实整改全链条责任,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各区市和部门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对照问题清单精准施策、靶向攻坚,既着力“当下改”,也注重“长久立”,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二)审计整改协同机制更加顺畅。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合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开展现场督查,加强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地。召开问题整改协调推进会,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推动其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牵头组织系统整改,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三)源头治理成效持续显现。坚持“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推动主管部门从制度机制层面深化整改,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实现从个案纠偏到系统治理的提升。财政部门组织开展了预算沉淀资金清理统筹的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1个区市出台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的全程监管。1个区市制定了《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办法汇编》等机制4项,实现对高标准农田项目从规划建设到后期管护的全流程规范。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国债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2025年6月末,主管部门已按要求开设国债资金专门子账户,并严格遵守专户管理规定,规范、高效、安全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二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69.07万元未直接拨付至项目最终收款人的问题,截至2025年6月末,主管部门已将资金全部拨付至项目最终收款人,并会同业务部门规范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资金的运行效率。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非税收入1.37亿元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审计期间,主管部门已组织相关单位将上述款项全部上缴国库,同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分配下达的问题,截至11月末,主管部门已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63亿元,剩余0.73亿元暂未分配,主要是由于项目尚未达到拨付条件。下一步,主管部门将会同业务部门,共同推动分配方案的及时提报,确保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三)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市级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分配下达的问题,主管部门将在2026年深入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在预算编制时系统清理低效无效和到期项目,在执行预算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市级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管部门已组织开展预算资金的清理统筹,收回结余资金2.29亿元,并强化库款管理与财政收入征管,切实提升保障能力。 三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主管部门已将结余资金456.92万元全部收回。下一步,将强化“三公”经费全口径预算管理,按履职需要核定额度以压实部门责任,并依据过“紧日子”评估结果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的问题,主管部门已采取线上辅导、复式审核和优化指标标准体系等方式,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确保其科学规范、务实管用。 二是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主管部门已通过线上辅导保障绩效监控质量,并实施动态审核,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部分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的问题,主管部门已通过线上辅导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并通过强化预算源头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决算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所涉3个部门和14个所属单位已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完成整改,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其中,2个部门分别修订完善了制度汇编和预算管理办法,从源头实现规范治理。 二是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1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报与调整预算,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三是决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1个所属单位已完成账务调整,将51.49万元往来账款纳入年度决算收支反映。 (二)会议培训管理方面。 一是培训计划编制不完整的问题,1个部门和6个所属单位已组织学习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编报计划,确保培训目的、经费及列支渠道等要素完整、合规。 二是会议培训费用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1个部门已采取补充必要凭证、组织全员培训、强化财务前置审核与内审事后抽查等措施,全面规范报销流程,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了对业务收费的规范管理。 (三)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一是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1个部门已印发《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并废止1个所属单位不合规文件,完成了本系统内控管理体系的梳理与完善。 二是3个所属单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3个所属单位已累计推动资金拨付515.19万元,其中2个项目已完成整改,1个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和平台搭建,现处于试运行阶段,待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款项。 三是2个部门差旅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1个部门已召开党组会,进一步严明外出考察审批形式、审批权限及纪律要求;1个部门已采取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拨付进度、加强内部提醒等举措,规范差旅审批及报销程序。 四是1个部门对信息系统数据疏于管理的问题,1个部门已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完成7笔退费和30笔差异数据的核查,并通过推行多岗审核、定期数据核对与纳入绩效考核等举措,提升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提升内部控制管理及财务信息质量。 四、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国债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3个开发区均未设置专门账户管理、核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问题,截至11月末,3个开发区已全部开设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账户。后续将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拨付及时到位。 二是3个开发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的问题,3个开发区已采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培训、优化调整集中支付流程等举措,确保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精准直达。 三是2个开发区未按进度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问题,截至11月末,2个开发区已按规定拨付结存资金662.63万元,剩余资金未拨付主要是项目尚未达到拨付条件导致。下一步,将督导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并严格按照项目进展和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一是3个开发区2024年底非税收入7991.9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截至11月末,上述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国库。 二是2个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8亿元未按规定时间批复到部门的问题,2个开发区已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库款调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按时足额下达。 三是2个开发区未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96万元的问题,2个开发区已完善项目库管理,并提前开展项目论证与分配方案拟定,提高资金分配效率,确保及时拨付、精准使用。 四是3个开发区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250.17万元上解不及时的问题,3个开发区将严格落实保障责任,优先审批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解到位。 五是3个开发区结存资金109.43万元未收回纳入预算统筹使用的问题,截至11月末,3个开发区已将结存资金全部收回。下一步,将加强存量资金盘活,按规定及时收回结存资金,防止形成沉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3个开发区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的问题,3个开发区已采取加强库款保障、统筹经费支出等方式,指导各部门合理编制用款计划,并通过优化支出时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与科学性。 二是3个开发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3个开发区将采取强化预算全过程管控,加快项目推进与资金拨付进度,并通过优化项目库与预算安排的衔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等举措,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基础管理方面。 一是3个开发区部分项目支出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3个开发区已采取专题培训、审核把关与动态监控等措施,确保采购预算“应编尽编”,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二是2个开发区部分单位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不完整的问题,2个开发区已采取下发通知、及时补充缺失内容并建立常态审核机制等措施,系统提升报告质量。 三是3个开发区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不具体、不细化的问题,3个开发区已通过专题培训、印发参考标准和强化目标审核等方式予以规范。其中1个开发区已完成199个项目的量化指标整改工作,并修订完善了《2025年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强化了对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的考核力度。 四是3个开发区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值与设置值偏离度过大的问题,3个开发区已指导各预算单位从政策依据、实际需求和历史数据三个维度精准设置目标,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绩效目标设置与实际执行紧密衔接。 (五)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不动产未及时办理权属证明的问题,3个开发区将依法依规推进补办工作,实行“一校一策”分类处置,并建立定期清查与信息更新机制,强化新建项目程序管控,从源头上防范问题新增。 二是不动产产权未登记在实际使用人名下的问题,3个开发区已对历史遗留问题与权属关系进行全面梳理,并分类分步推进产权变更程序,同步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系统化解产权登记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待摊投资核算方面。6个项目存在违规列支费用、债务利息及咨询费核算不准确等问题,截至11月末,6个项目已按照审计建议调减待摊投资费用673.26万元,其中5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剩余1个项目的建设管理费核算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设计论证方面。 一是1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勘察报告结论脱节或不符合规定,多次增加建设内容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建立勘察设计全流程监管机制,强化前期信息收集与多部门意见征询,完善设计方案的内外部评审程序,并实施定期质量检查,确保设计精准合规,有效防范后期变更与经济损失。 二是2个项目设计未达到海绵城市规划要求深度,雨水回收调蓄功能未充分实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已组织学习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指标,并将严格把好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关,确保规划要求有效落实。 (三)招标文件管理方面。7个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描述与图纸设计不符、招标范围不全、合同条款约定不合理等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已依据审计建议完成整改,共规范调整工程量清单131项、修订合同条款18项、完善招标范围条款9项、优化技术标准和内容要求18项,有效提升了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六、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相关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资金分配方面。17所学校存在图书阅览室、功能教室建设未达标等问题,1个区市已修订完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持续加强统筹研判和资金投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一是优化图书阅览条件,为3所学校增设阅览室4间,新增阅览座位258个,补充图书58460册,相关学校均已达到生均图书与阅览座位标准。二是完善功能教室配置,完成2所学校实验室改造、体育器材更新及心理咨询室升级,为1所学校新增美术专用室1间,1所学校的餐厅与运动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音乐教室等功能教室正在加快推进。三是改善学生生活设施,为3所学校配备学生储物柜,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安装储物柜的2所学校,通过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确保物品摆放整洁有序;6所学校通过合理规划路线、加强日常管理等方式改善如厕条件。四是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为1所学校完成护栏加固,1所学校对影响采光绿植进行了修剪。 (二)后期项目资产管理方面。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重新调整招生政策等原因,学校生源与建校前预估差异较大,部分学校存在教室、餐桌等资产闲置的问题,1个区市已采取优化招生片区与分流安置等措施,平衡各学校在校生数量,进一步提高学校资源的使用效益。截至11月末,已完成30间教室和105间其他用房的盘活利用。2所学校乒乓球室、心理教室等专用教室及相关器材已投入使用,并通过调拨新增图书18026册;同时,按规定配备了阅览桌,供学生阅读使用。下一步,主管部门将根据生源增长情况有序启用剩余闲置教室,确保教育资源有效利用。 七、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建设规划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未落实到具体地块,导致3个项目实施与规划脱节的问题,1个区市已修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从机制上确保项目申报与建设内容同规划要求有效衔接。 (二)工程管理方面。4个项目未经审批调整建设内容等问题,1个区市已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业务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同时,出台《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办法汇编》,明确和规范项目变更流程,进一步强化了全过程管理。 (三)管护利用方面。 一是5个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建成后闲置的问题,1个区市已清理了1处泵房内堆积杂物,并新建深井1眼、配套潜水泵1台;将1处泵房电表箱等设备移入室内;对1处泵房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有效保障泵站安全运行。 二是3个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已损坏未得到及时修护的问题,1个区市已完成井体外墙填土修复,并制定出台了《高标准农田项目运行管护巡查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检查与维修,保障设施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 三是高标准农田设施损坏后保险理赔进展缓慢的问题,截至11月末,1个区市已组织各镇街完成理赔材料的提交工作,相关工程设施已全部修复。 八、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资产核算方面。 一是1户企业1处房产未入账核算的问题,1户企业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该房产已按名义价值完成入账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二是1户企业多计资产1897.14万元的问题,1户企业已完成账务调整,冲销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资本公积,并相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与当期损益,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2户企业未经评估对外出租不动产的问题,2户企业分别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资产评估要求与审批流程,实现资产租赁的规范管理。 二是1户企业2处资产、2辆车辆闲置的问题,1户企业已发布了招租公告,截至11月末,1处房产已完成招租,其余1处房产和2辆车辆暂未成交。下一步,企业将结合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意见和市场行情,适时优化招租方案,持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推进资产的盘活利用。 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公物仓管理方面。10个部门单位未优先调剂公物仓资产而自行采购的问题,主管部门已完善了资产前置调剂流程,明确要求各单位采购前须先履行公物仓调配程序。下一步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资产管理的规范意识和操作水平。 (二)资产核算方面。 一是1个部门未将2566.47万元资产划转至实际使用单位的问题,1个部门已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并按规定完成了资产划转工作。 二是1个所属单位1.04亿元资产重复入账的问题,1个所属单位已在审计期间完成账务调整,确保资产账目准确、核算规范。 三是1个部门11.78万元资产未入账的问题,1个部门已完成账务调整,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雾化机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1个所属单位4项在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未转固定资产的问题,1个所属单位已在审计期间完成整改,涉及金额2.3亿元。下一步将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对交付使用的资产按估计价值及时入账,并同步健全在建工程台账,动态更新建设进度与价值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完成账务处理。 二是1个部门1项资产闲置的问题,1个部门已完成上报程序,经资产管理部门研究决定留用,待其搬迁工作启动后即可投入使用。下一步,将加强资产统筹盘活,切实提升使用效益。 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一)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2个区市未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问题,2个区市已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2025年和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具体任务与保障措施,并持续加大投入与督导力度,确保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2个区市建设用地供而未用的问题,截至11月末,2个区市已完成6宗、共计531.68亩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对剩余地块实行“一地一策”清单化管理,积极推动土地收回协商与地价评估,加强已批用地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处置工作,持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2个区市23宗已备案设施农用地超期使用的问题,1个区市通过下发整改通知、逐宗审查等方式推动整改,截至11月末,1宗因土地征收已完成撤销,其余7宗正在按程序办理延期或撤销手续。1个区市通过规范申报流程、强化部门审核等措施,已完成全部15宗土地的延期备案及入库手续。 (二)水资源保护方面。 一是2个区市未将地下水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问题,已推动2个区市在编制新一轮五年规划和远景目标纲要时统筹纳入。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地下水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2个区市水资源规划与监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1个区市已启动区级节水规划编制,同步参照市级标准制定水污染防治方案,并推动建立区级预警和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水质动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等措施,持续强化水环境监管。1个区市已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强化水源地系统保护与长效管理。下一步,2个区市将持续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推动水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三)湿地资源保护方面。 一是2个区市未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的问题,2个区市已启动本区域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待市级规划获批后,将全面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科学划定保护范围与目标,加快推动区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二是2个区市未开展湿地认定及监测评价的问题,1个区市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启动2025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项目,将结合区级规划编制开展一般湿地认定与监测评价,协同相关部门掌握资源动态,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可持续性。1个区市将在市级湿地保护规划正式发布后,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启动湿地资源调查,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同步开展重要湿地监测评价工作。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十一、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有的问题因项目工程尚未完工,正按节点持续跟进;二是有的问题因涉及多部门协调且需上级审批指导,需要与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完善;三是有的问题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需逐步稳妥推进解决。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做出安排: 一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一盯到底。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既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实行销号管理,并对重要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 二是强化问责与结果运用,形成震慑。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举一反三,健全“长久立”的机制。围绕审计揭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深度分析,力求通过“一个问题”的整改,推动“一类问题”的解决。持续完善内控管理、资产监管、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体系,筑牢“防未病”的防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持续发挥审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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