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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29 18: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关于威海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威海市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威海市审计局局长  周志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部署,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全面覆盖,紧盯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民生保障改善等内容,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03.57亿元、支出总量284.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7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8.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44.01亿元、支出总量229.94亿元,年终结转14.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92万元、支出总量1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0.36亿元、支出82.1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2.94亿元。截至2022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6.33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138.78亿元限额之内。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突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跨境电商发展资金451万元未分解下达。抽查山东省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发现,省财政厅于2021年11月提前下达的支持跨境电商发展资金(中央)451万元,因业务主管部门尚未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截至2023年5月末仍未分解下达。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涉及金额1.63亿元。2022年预算安排的44个项目未执行、涉及预算资金2452.95万元,7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资金1.38亿元。

2.滞留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2亿元。截至2022年末,市财政局收到2022年11月末以前省财政厅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2亿元未分配下达,至2023年6月末仍有4863万元未分配下达。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25亿元超期下达。2022年,市财政局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9.01亿元,其中11.25亿元超过30天分解下达,占比11.36%,比上年下降4.92个百分点。

(三)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财政存量资金仍待进一步盘活。截至2022年末,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总额43.84亿元,虽然较2021年末减少了11.42亿元、下降20.67%,但仍需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对非财政拨款统筹管理不到位。截至2023年5月末,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结转一年以上资金1.35亿元,未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分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财政部门审核不够严格。1个项目未对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估;3个项目主要评估内容不完整,且无总体结论;1个项目的项目评估与政策评估部分内容重复。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质量不高,财政部门监管力度不足。3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预算数、执行数与当年实际情况不一致,市财政局未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3.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合理准确,财政部门审核不到位。

(五)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主要是应于当年入库的非税收入5.82亿元滞留财政专户延至2023年入库,导致少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0.12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81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9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数据分析,组织对50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00个二级预算单位推送数据疑点,核实反馈核查结果,同步组织对10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了全面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普遍性问题明显减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2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时,少编、漏编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18.4万元。5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的18个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将项目支出全部编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969.67万元。1个部门将不同项目合并编报预算,涉及预算资金1.6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2个部门上年结转资金截至2022年末仍未安排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80.25万元,截至2023年5月末结余资金已被财政收回。11个部门和10个所属单位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支出测算不准确等原因,导致32个项目当年实际执行率低于50%。3个部门五项经费管理和使用不严格,1个部门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五项经费66.08万元,2个部门未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或未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及时退还质保金86.44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物资16.2万元。1个部门应收未收学费、住宿费等收入209.48万元。

(三)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个别部门决算编制不完整,少编报收入8591.03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部分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有不足。1个所属单位的2个项目未纳入项目库,未开展绩效管理,涉及预算资金120万元。1个部门未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评价。2个部门绩效监控工作不规范,未将全部资金纳入绩效监控或数据填报不准确。1个部门参与分配的1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值设置不合理,目标值偏低。

三、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反映,高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7.24亿元、支出总量44.4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8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无余额,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3.62亿元、支出总量33.15亿元、年终结转47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9万元、支出总量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81万元、支出6220万元、滚存结余2.3亿元;经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5.29亿元、支出总量34.2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61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52.08亿元、支出总量50.28亿元、年终结转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6万元、支出总量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88万元、支出7335万元、滚存结余1342万元;临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9.01亿元、支出总量17.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26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5203.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9.65亿元、支出总量18.54亿元、年终结转1.1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368万元、支出5060万元、滚存结余65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2022年,3个开发区部分项目未结合上年预算执行和业务实际等科学安排预算,当年执行率较低。

2.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年初预算到位率较低。高区代编预算2.52亿元,年初预算到位率59.16%;经区代编预算1.32亿元,批准的66个项级科目未批复到部门,24个项级科目到位率低于50%。

3.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规范。1个开发区4454.74万元未下达,2个开发区5958.95万元未及时下达。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方面

1.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使用,3个开发区共894.49万元结余结转资金未收回。

2.公物仓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开发区不同程度存在资产使用率低、闲置资产未入仓、资产信息登记及卡片内容设置不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3.预算项目库管理不到位。因新老系统转换等原因,2个开发区新老系统转换时部分信息缺失,已入库项目每年需重新导库,且项目立项时间均错误显示为2022年。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具体、不细化,涉及3个开发区共302个项目。

2.绩效监控工作有短板。2个开发区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监控。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共组织对49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20条,全年节约投资4.7亿元,平均审减率约为11.41%,促进规范了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和建设项目管理,有效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服务保障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控制不到位,部分项目高估冒算问题较突出。一是1个项目存在估、概算编制审核误差过高问题,概算超估算约4600万元,超出比例33%;二是19个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同程度存在设备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同期市场价、费用计取不合理、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错误等问题,多计招标控制价1.21亿元;三是25个项目工程结算普遍存在提报工程量与现场实际不符、未按约定计取结算单价、未按规定计取相关费用等问题,多计工程造价3.49亿元。

(二)相关监管职责缺失,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存在明显疏漏。一是3个项目存在合同设定预付款比例过高、个别条款前后矛盾、设计合同未明确设计标准及违约责任等问题,涉及金额1.66亿元;二是3个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直接委托子公司进行材料采购问题,涉及金额7039万元;三是4个项目存在先施工(服务)后期补办手续问题,涉及金额1468.99万元;四是2个项目存在设计论证不充分、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关联工程衔接不合理等问题,造成损失浪费308.66万元;五是4个项目存在图纸设计不合理不经济、自行变更施工标准等问题,增加项目投资120.2万元;六是4个项目存在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违规列支建设成本等问题,涉及金额221.24万元;七是1个项目评标及设备进场验收把关不严,导致采购安装的设备不满足设计要求、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金额138.49万元;八是2个项目未对移栽苗木进行有效养护管理,个别苗木成活率不足2%甚至全部死亡,造成损失浪费约66万元。

五、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0年至2022年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19.11万元未上缴财政。

2.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及使用方面。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建设使用情况不理想。智慧消防平台和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不完善;养老服务平台项目未按期交付验收;因机构改革造成优抚职能分离、优抚业务分散至县级、疫情影响等原因,养护楼床位空置率较高、使用绩效不佳。②未及时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政策。相关部门均未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③未公告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20年至2022年,市残联及各区市残联安排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2714.22万元,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告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0年至2022年全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政策落实及分配、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制度建设方面。制度建设不完善,截至2023年6月末,相关部门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细化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仅参照执行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

2.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方面。①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室外网球场改造工程款27.57万元。②受疫情影响,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的2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涉及预算资金1608万元,其中1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③1个项目推进缓慢,2018年3月开工,计划2020年12月完工,截至2023年6月末仍未竣工。

3.宣传管理方面。4个区市的业务主管部门未按时向社会公告2021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安排使用等情况。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物业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2018年至2022年威海中心城区(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文登区(含南海新区,下同)、荣成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物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维修资金相关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①维修资金续交制度未落实。截至2023年6月末,部分区市未制定和公布当地维修资金具体补交、续交标准和流程。②维修资金补建制度落实不到位。截至2023年6月末,部分区市共250个已售出的商品住宅小区未建立维修资金制度,相关区市物业主管部门未制定维修资金补建办法,未组织开展维修资金补建。③未落实维修资金公示制度。截至2023年6月末,部分区市未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示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等相关情况。

2.维修资金交存管理使用方面。①存款结构不合理。截至2022年末,2个区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1年期定期存款占定期存款总额的84.4%。②维修资金由财政部门代管。2个区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以及2个区市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均由财政部门管理,未按要求划转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③1.72亿元增值收益未及时分配到业主账户,其中1.71亿元已于2023年3月完成分配。④维修资金支付不及时。未及时支付已完成竣工结算的住宅维修项目的维修资金1345.17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支付317.65万元。

3.物业管理政策制定执行方面。①部分业主委员会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2021年至2022年,1个小区议定部分物业事项未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决策程序不规范,且未及时开展物业企业选聘或续签工作。②智慧物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使用绩效不佳。智慧平台中小区公示等功能未展开使用,物业招标等模块使用率低,作用发挥不充分。③部分已智慧化改造小区未实现智慧化。9个小区智慧化改造线路未与智慧平台对接,无法实时监测小区情况;4个小区智慧化改造线路未全部接入智慧平台,对接数据不完整。

4.公共收益及公共设施管理使用方面。①对小区公共收益监管不到位。市物业主管部门未对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与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未及时掌握全市小区公共收益有关情况。②10家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立公共收益管理专户。

六、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海洋产业发展及生态保护修复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威海市2020年至2022年海洋产业发展及生态保护修复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海洋产业发展方面。①未建立海水淡化利用领导小组,未建立海水淡化工作统筹协调机制。②2个区市未由行政审批部门传递海域使用金费源信息,且海洋主管部门传递的费源信息不及时不完整。③因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意见等原因,1700万元海水淡化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滞拨资金3个月以上。

2.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①1个区市2021年度浒苔无害化处置量年度指标未完成。②截至2023年6月末,1个区市尚未制定沙滩管护制度,沙滩管护工作职责未切实履行到位。③1个区市渔港底数不清。

3.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①威海市海域使用金减免政策与上级规定不符,相关部门未及时根据上级规定调整。②未按规定逐年征收海域使用金,致使受让方提前缴纳4年的海域使用金3626.21万元。③1个区市用于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的175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未使用。④4个项目因实施海域变更、建设内容变更等原因进度缓慢。

(二)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2020年至2022年全市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外贸外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①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联合协调工作机制发挥作用不明显。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专班联合协调工作机制推进力度不够,信息共享机制运行效率不高。②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未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③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机制未有效运行。部分单位未按职责分工协助提供外资企业信息、重点领域数据和定期通报反馈外资企业异常情况。④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未有效贯彻落实。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综保区、南海新区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办事指南,3个区市未对外公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名录。

2.对外贸易重点任务落实方面。①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部分行业占比低。在12类主要服务贸易类型中,7类行业占比较低,其中金融服务、保险服务、文化和娱乐服务等服务贸易年均占比不足2%。②外贸奖励资金绩效不明显,涉及财政资金454.21万元。③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增长慢。2020年至2022年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参保率、小微外贸企业参保率均在30%至40%之间低位徘徊。

3.实际利用外资重点任务落实方面。①缺乏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2020年至2022年末,全市注销纳统外商投资企业54户,相关部门对撤资企业情况分析研究及跟踪服务不到位。②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韩国投资规模未保持持续增长。2020年至2022年韩国投资规模分别为1.94亿美元、8943.42万美元、1.67亿美元,未保持持续增长。③实际使用港澳台地区外资呈下降趋势。2022年实际使用港澳台外资6.45亿美元,占全年实际使用外资额59.87%,占比较前两年度有所下降。

4.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①外资外贸专项资金7162.45万元分解下达不及时,787.02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②绩效自评不规范。16项外贸外资专项资金未开展绩效自评,2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绩效自评不一致。③3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1户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①物资贸易业务风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逾期应收款规模,未确认逾期利息收入351.93万元,因协议未约定逾期责任和约定利率低于融资综合利率产生的资金占用损失692.6万元。②1个分公司风控不到位,未对客户担保物情况进行全面审查,造成958.57万元资金损失风险。③保证金及利息5631.25万元未按期收回。④预付款管理缺失,超付采购款91.92万元,至2023年6月末仍有12.3万元未收回。

2.投资决策方面。①未经报批、未经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投资4933.47万元购置、装修办公楼。②2017年11月,未经集体决策购买2000万元信托产品,截至2023年6月末本金尚未收回。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底数不清,涉及4个部门、9个所属单位。1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购置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97.17万元;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房产、土地等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房产6.61亿元、土地99.95万平方米;2个部门6处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1.13亿元;1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11辆公车未入账或权属未变更;市级公物仓管理系统资产底数不清,与财政资产信息系统反映资产不符。

2.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部门在未报经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合同未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下,将设备委托给其它单位管理使用,涉及资产原值329.5万元;将设备出借给所属单位使用,涉及资产原值10.71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区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方面。①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完成“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部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②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不到位,建设用地批而未供1180.37亩。③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未完成,与“十三五”预期目标不符。

2.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方面。①临时用地监管不到位。6宗临时用地317.34亩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监管不到位。77家单位未办理排水许可即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对排水户监督检查不到位,未组织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等进行监测。

3.生态文明建设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方面。①部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收入787.1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1.68万元。②海岸带修复整治不彻底。海岸带保护修复区域部分养殖池清理不彻底,固体废物垃圾未及时转运。③浒苔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890万元长期闲置,浒苔治理项目未招投标。

八、审计建议

(一)聚焦重点领域任务,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落地。聚焦基本民生重点领域,抓好政策分解和细化落实,增强政策执行精准度,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壮大实体经济和补齐民生短板,有效打通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范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做好聚财节用文章,加强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及资产资源,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强预算安排与各项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硬化绩效目标约束,压实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能。

(三)强化公共投资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绩效提升。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项目投资决策、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工程结算等环节的严格管控,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落实及参建单位规范履职情况的跟踪督导,保障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各职能部门应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对相关问题的综合研判和系统谋划,推动政府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各类资源配置。持续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对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晰、管理规范。规范公物仓资产管理,推动各类保障资源的统筹调剂使用,提高存量资产运营质量和配置效率。健全细化国企“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严格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力运行,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区市(国家级开发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年底前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精致城市建设、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争当强省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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