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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是唯一不能从众之事——《圆圈正义》读后感
发布日期:2023-06-16 14: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深刻认识到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是狭隘的,对自由、功利、正义、法治的见解十分幼稚。相信大家在网络上,或者在现实中看到的每一桩案件,都会全然沉浸在自己的同情心和同理心里。其实大家都明白,法律正义的定义,其实也是人为不断的去裁定、商榷的,至于到底是否公平,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书中说,法律的公平正义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圆圈正义》一书把理想中完美的“圆”比作正义的应然状态,现实中所有不完美的“圆”就可以看成正义的实然状态。看到了世界并非想象中那么美好,也让自己知道了我们自身也远没有自我想象中的那么高尚。

我们很容易轻易对他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因为这能够满足我们想象中的道德优越,甚至可以掩盖我们事实上的道德败坏。 道德的使命首先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谴责的第一步永远是对自己发出的,我们必须先质问自己,在相似的情景下,我们会如何行为?

人性是复杂的,如果你能够深刻了解人性,你会对人性的高贵赞叹不已,也会对人性的邪恶不寒而栗,我们应当顺从良知的呼召,做一个真实的人,无论在顺境和困境,都能够彰显人性的光辉,克制人性的幽暗。因为人的不完美,所以人类的任何群体都有败坏的天性,所以对任何权力都要保持绝对的警惕,任何权力都要套上法治的镣铐。我们看到的完美的正义就在那里,可能永远也无法达到,但是因为无法达到,就不去追求了吗?并不是的,永远努力去向正义靠近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那么进一步便有进一步的欢喜,这就是法律人应该追求的境界,所谓高山仰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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