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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四审四查”研究征地补偿资金审计
发布日期:2023-05-06 15: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荣成市审计局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探索“四审四查”审计方法,解决征地补偿资金因年度跨期长、情况复杂,导致审深查透难度大的问题,促进征地补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一是审评估查用途。社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征地补偿资金使用的源头依据,评估报告明确标注了征地项目占用土地总体情况、被补偿单位及个人名称、补偿建筑物或设备及养殖物种类、应补偿金额、位置等信息,是审核补偿资金专款专用的标准。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同类型补偿项目的补偿单价是否一致,审查是否存在通过提高补偿单价套取资金的问题;关注补偿对象为镇街或村集体及公有企业,审查是否存在通过征地补偿虚收空转财政资金、套取工作经费的问题。

二是审协议查标准。审查与补偿对象签订的补偿协议,查看与评估结果是否一致。审计时,应重点关注未签协议等程序不完整问题,审查是否存在因协议签订不规范造成经济纠纷的现象;关注签订协议金额,审查是否存在超评估价签订的问题;实际执行中,超评估价原因可能为项目拆迁不及时导致的市场价格变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损坏赔偿等,应同时结合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资料,查看是否补充履行评估和集体决策程序。

三是审资金查拨付。审查资金拨付凭证,查看拨付标准与协议是否一致,拨付时间与拆迁进度是否相符。审计时,应重点关注补偿资金的安全完整,审查是否存在因资金被挤占造成项目未按期推进的问题;关注收款对象与补偿对象是否一致,审查是否存在超范围拨付资金的问题;关注资金拨付标准,审查是否存在超协议标准支付补偿款的问题。

四是审现场查实效。审查拆迁补偿项目批复,了解项目规划建设用途,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效果,审查与规划进度是否相符。审计时,应结合实地查看,重点关注拆迁区域范围内暂未拆除项目,查看是否存在未实施但资金已提前拨付的问题;对成片分期拆除项目,关注批复项目的边界对接,审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重复申请评估补偿的问题。闫昭 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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