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审计局印发《威海市市直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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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市直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威海市审计局印发《威海市市直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办法》明确了各单位应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内容及其他需要备案的资料通过内审工作平台报送审计机关备案,并对报送方式、内容和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实现资料备案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 《办法》强调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备案资料的管理与分析研究,将其作为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审计的参考。在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完成备案,以及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并将其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 王方琳、刘艳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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