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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审计局构建“五位一体”整改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20-01-19 13: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近日,威海市审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五位一体”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工作流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将大大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刚性约束力。

《规定》在强调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结论落实的责任主体地位外,首次明确了向市委审计委员会、人大、政府督查、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巡察)监督审计结论落实的“五位”机制。

《规定》指出,要定期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上年度完成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重点反映审计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及移送处理事项办理情况;向市人大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因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提请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调查、询问或质询;向市政府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和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相互推诿的提请纳入政府督查事项;对已到整改期仍未报送整改资料的单位,经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不整改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落实,并建议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的,作为巡察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向市委巡察办提出纳入巡察范围的建议;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为推手,由被审计单位领导根据会议谈话内容提出整改方案,报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审计部门定期向会议通报整改汇总情况。

《规定》的出台,增强了审计整改监督合力,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起到很好的警示和督促作用,切实解决了审计“整改难”、“难整改”的问题。(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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