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2011年至2013年福利彩票资金审计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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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4号总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和和山东省审计厅工作方案要求,2014年3月至5月,威海市审计局对全市2011年至2013年福利彩票资金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福利彩票资金发行的基本情况。 威海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由威海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福彩中心)统一管理,2005年开始在各区市设立工作站具体负责各区市福利彩票发行业务。截至2013年底,福彩中心按行政区划设置5个管理站,在市区设置3个中福在线销售厅,全市设置7个即开票管理站,管理即开票站点661个。2005年9月之前,电脑福利彩票资金的结算由市福彩中心代收后扣除相关支出全额上缴省福彩中心;2005年9月之后由省福彩中心直接收取,市级发行经费及返奖奖金由省福彩中心按月返还。 经审计,2011至2013年,全市福彩机构共销售福利彩票153390.17万元,其中:福彩中心销售电脑票、即开票、群英会、开乐彩共计135221.07万元;福彩中心中福在线销售厅销售彩票共计18169.09万元。详见下表(单位万元,下同): 2011至2013年,全市福彩机构共实现收入17012.65万元,其中:福彩中心收入共计15,570.48万元(机构代销费10431.53万元,财政拨入发行经费4956.25万元,打印纸、利息等其他收入182.7万元);福彩中心中福在线销售厅收入共计1442.16万元(省中心直接拨入发行费、代销费收入1439.07万元,利息等其他收入3.09万元)。详见下表:
2011至2013年,全市福彩机构共发生支出14315.34万元,其中:福彩中心发生支出13356.05万元(机构代销费支出10431.53万元,经费支出2924.52万元);福彩中心中福在线销售厅发生经费支出959.28万元。详见下表:
2011至2013年,全市福彩机构事业结余共计2697.31万元,其中:福彩中心事业结余2214.43万元;福彩中心中福在线销售厅事业结余482.88万元。详见下表:
(二)福彩公益金的基本情况。 福彩公益金是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和销售收入分配等政策规定,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照财政部规定,彩票销售资金分割比例为:返奖比率50%、发行费用15%、公益金35%,提取的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成。市福彩中心是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市财政局、民政局是彩票公益金管理机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联等是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部门。目前,福彩公益金实行“省级统管,按比例分成”的管理体制,各市彩票发行机构将公益金统一缴入省级彩票机构专用账户,各市应分成的公益金以及上级安排项目的公益金,由省财政通过财政专户返还各市财政部门。我市福彩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公益金资助项目主要划分为城市福利事业、乡镇福利事业、城市社区服务事业、残疾人福利事业、特困群体、农村扶贫和其他项目等七大类别予以资助。福彩公益金每年按以下程序确定资助项目:首先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向评审委员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有关部门批件,其次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公益金使用部门审核并考察项目,最后由会议确定资助项目,形成会议纪要。 经审计,2011年至2013年,我市共收到省级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19762.2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297.69万元,市级资金14464.58万元。实际安排项目并拨付资助资金16366.82万元,资助项目321个,其中省级项目148个,市级项目173个,截至2013年末福彩公益金账面累计结余4,348.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市福彩中心能够按照福利彩票资金的有关规定,依法发行、合理使用福利彩票资金,使一批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加快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推动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步伐。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了彩票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募集了大量彩票公益金,助推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但审计也发现还存有部分发行经费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部分福彩公益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拨付不及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福利彩票资金发行、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市福彩中心计提发行费181.69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2011年至2013年,市福彩中心按中福在线大厅彩票销售总额18169.09万元的1%计提发行费181.69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后,市福彩中心已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并表示今后将严格实按规定执行。 2.市福彩中心会计核算不够规范。2013年,中福在线销售厅收入共计671.74万元,支出共计362.31万元,至年末挂账应转未转事业结余。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市福彩中心已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 (二)福彩公益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部分福彩公益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市民政局将福彩公益金用于支付“中国爱心城市”、《大爱威海》专题片宣传费和阳光救助中心、防灾减灾指挥中心软件款等273.88万元;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将社区建设福彩公益金用于支付职工工资20万元;荣成市民政局将福彩公益金用于弥补日常经费支出186万元;高区初村敬老院将用于敬老院维修改造的福彩公益金用于弥补日常经费支出23.4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民政系统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深刻检讨,健全了用款审批手续,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规定,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已按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高区初村镇敬老院由于前期财务核算简单,只作流水账目处理,没有对工程项目单独核算,下一步随着对改造工程进行完工审计,将及时把改造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并单独设立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荣成市财政局未计提水利基金27.72万元。2011年,荣成市获得省返还公益金924.04万元,未按3%的比例计提水利基金27.72万元,而是将省返还公益金全部直接入库。鉴于以前年度财政决算已经同级人大批准,无法调整,荣成市财政局确保在以后年度按规定计提水利基金。 3.部分区市财政部门应拨未拨福彩公益金556.56万元。截至审计日,荣成市财政局应拨未拨2013年度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3.36万元;乳山市财政局应拨未拨马石山烈士陵园重建修缮资金、乡镇敬老院维修改造资金及临时救助资金等公益金145万元;环翠区财政局应拨未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幸福苑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资金等公益金19.20万元;临港区财政局应拨未拨社会福利中心项目资金、敬老院扶贫村项目资金及社区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等公益金389万元。 4.部分区市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应拨未拨福彩公益金803.5万元。截至审计日,乳山市民政局应拨未拨城乡社会服务中心资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等公益金164.30万元;荣成市民政局应拨未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资金、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等公益金616万元;高区社会事业局应拨未拨低保大学生救助款1万元;经区社会事业局应拨未拨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救助中心人员经费等公益金22.20万元。 5.部分镇、街道办财政所应拨未拨福彩公益金291.41万元。截至审计日,经区桥头镇财政所滞留社区建设资金、敬老院扩建项目资金等公益金120.33万元;高区初村镇财政所滞留敬老院维修改造专款11万元;临港区苘山镇财政所滞留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款160.08万元。 6.部分项目单位应拨未拨福彩公益金726.72万元。截至审计日,荣成市残联滞留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残联康复中心建设款等公益金167.27万元;乳山市残联滞留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3.45万元;乳山寨敬老院滞留维修改造项目资金20万元;经区凤林老年公寓滞留维修改造资金19.02万元;戚谷疃社区滞留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资金42.03万元;戚东夼社区居委会滞留社区助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20万元;市残联滞留残疾人康复经费资金126.33万元;刘公岛管理委员会滞留刘公岛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30万元;市救助管理站滞留救灾物资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资金200万元;市儿童福利院滞留“蓝天计划”项目资金38.62万元;高区东发老年公寓滞留老年公寓建设资金60万元。 造成上述各级财政、民政、镇、街道办及项目单位应拨未拨福彩公益金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不一致;二是受验收时间的影响,未能按期拨付;三是部分上级安排资金到位较晚,部分项目资金前期已从预算资金或其他途径解决,造成专款指标结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各级财政、民政、镇、街道办及项目单位已按要求分别制定了严格的资金使用计划,切实按照项目进度拨付福彩公益金,避免拖延或挪用。截至2014年10月底,有关区市财政部门已拨付专项资金549.36万元,剩余7.2万元将于年底前安排使用;各有关区市民政、社会事业局已拨付资金117.03万元,剩余资金686.47万元,待按工程进度或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各有关镇、街道办已拨付资金160.08万元,剩余资金131.33万元,待项目完工结算后拨付;各有关项目单位已拨付资金421.58万元,剩余资金305.14万元,待按工程进度或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 7.部分福彩公益金资助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截至审计日,荣成市康复中心项目和社会福利院中心项目、环翠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文登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和威海市救助流浪少年儿童中心等5个项目,分别缺少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荣成市斥山街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已完工,但未取得任何相关建设手续。 二是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截至审计日,环翠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文登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和威海市救助流浪少年儿童中心项目等3个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经过竣工验收。 三是个别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滞后。威海市康宁医院与部分敬老院项目已竣工,但是未进行验收,竣工决算尚未审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民政局已责成市救助流浪少年儿童中心、荣成市康复中心、荣成市社会福利中心、荣成市斥山街道办、环翠区社会福利中心等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补办所有相关建设手续,并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同时,积极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尽早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决算审定工作。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双重管理模式导致滞留或延拨福彩公益金。福彩公益金由财政部门与民政部门双重管理,部分福彩公益金由财政部门拨付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拨付镇级财政所、项目实施单位或经由镇级财政所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层层拨付制度导致滞留或延拨部分福彩公益金,影响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财政、民政部门的自我监管不到位,也导致滞留福彩公益金、将公益金作为补充经费等问题的发生。 (二)对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中,个别部门存在“重建设轻决算”的思想,工程项目投入大,时间长,项目从立项到安排资金、开工建设抓得比较紧,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重视不够,跟踪验收不及时,竣工决算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导致项目工程建设拖延时间长,拨款不及时,投入使用时间延后。 (三)对项目建设的追踪问效不到位。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多,范围广,而公益金资助项目具有滞后性、间接性、综合性、持续性的特点,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难度增大,缺少完整的项目绩效追踪问效机制,存在资助敬老院、社区建设等项目,投入改造不及时,设备设施不完善等情况。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财政、民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福彩资金拨付跟踪机制,确保福彩公益金及时拨付到位。福彩机构要做好福彩的领取、发放、销售和保管工作,认真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二)科学安排公益金资助项目,完善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在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切实贯彻“公开、透明”原则,按年度向社会公布公益金具体项目安排、资金支出以及资助项目的效益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探索建立福彩公益金动态绩效评价体系,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以量化方式评价救助项目的实施绩效。 (三)加强对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管理。对建设手续不完备的项目进行停工整改,使其按照正常的程序顺利进行。对资助的基建项目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对限额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超概算投资部分必须严格履行再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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