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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海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24 16: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2022年8月24日在威海市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威海市审计局局长  于松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部署,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持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93.62亿元、支出总量262.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5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4.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45.66亿元、支出总量229.92亿元,年终结转15.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22亿元、支出总量2.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73亿元、支出89.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4.77亿元。截至2021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3.45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116.78亿元限额之内。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减收增支压力突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 财政存量资金仍待进一步盘活。至2021年末,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总额55.26亿元,较2020年末37.89亿元增长45.86%。

2. 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30个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其中:13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9971万元、项目均未执行,17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22亿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到50%。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 部分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评估不规范,财政审核不严。一是部分项目未对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二是个别项目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事前绩效评估,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绩效内容不完整。

2. 个别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脱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基础服务包项目制定的年度绩效目标与申请预算不一致,目标与预算脱节,预算执行率低。

3. 绩效自评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自评指标与申报指标不一致,二是8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中预算、执行数据不真实,三是个别项目自评表存在明显错误。对上述问题财政部门未及时发现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对环翠区2020年和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渔船更新改造资金170万元长期闲置。2020年2月,环翠区财政局拨付区海洋发展局渔船更新改造专项资金170万元,截至审计日资金仍未使用。

2. 桥头镇厕所长效管护项目无依据拨付工程款92.22万元,施工单位存在虚增工程量行为。

(四)三级联动事项审计方面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部分事项进行了联动审计。

1.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未制定本地区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2)未对市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筹集、垫付、追偿和管理救助基金情况定期公告,且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拨付不及时,涉及资金1311万元。

2. 2022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发现,未按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安排债券发行计划,造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8亿元滞留项目单位。

3.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资金审计发现,市财政局未及时组织相关奖补资金清算,涉及市级承担资金1276万元未安排下达区市财政。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对72个一级和148个二级预算单位推送数据分析疑点,组织核实并反馈核查结果,同步组织对10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了全面审计,有力提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效果。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但一些常见问题在个别部门单位仍时有发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共涉及21个部门和30家所属单位、金额1.81亿元。其中,11个部门和19家所属单位年初编报预算时,因财政业务管理系统对上年结转结余数据采集不完整,导致少编、漏编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31亿元;3个部门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121.67万元;7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的30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年末结余沉淀项目资金4891.61万元。

(二)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购买服务方面,1个部门违规向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涉及金额50万元;2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违规购买服务,涉及金额24.6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方面,8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预算数、执行数与实际决算数据不一致,自评结果不全面不准确;3个部门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仅将年初设定目标重复表述,未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客观有效评价,绩效自评客观性不足、自评质量不高;1家所属单位自行调整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偏离年初预定目标。

(三)部门决算编制不准确、不真实问题仍有发生。6个部门和25家所属单位决算编制不准确,决算反映当年收支结余金额与账面金额不符,涉及金额1.35亿元;1个部门单位在往来账款中核算当年支出业务,造成决算数据不真实,涉及金额70万元。

(四)“五项费用”管理使用不严格。11个部门和8家所属单位存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62.93万元;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未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规定,涉及金额1.12万元;3个部门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未实行一次一结算、一次接待安排多次就餐和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涉及金额13.17万元;4个部门存在会议费未实行一会一结算和会议费报销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27.73万元。

(五)内控管理仍待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方面,1个部门因审核把关不严、核查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部分专项资金发放和使用不合规,涉及金额107.1万元;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办公费、职工查体费、食堂管理费等日常公用支出,涉及金额66.4万元;1个部门采取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方式来确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未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审核材料、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涉及金额600万元。财务管理方面,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以现金方式发放师资费、考务费等,涉及金额10.41万元;1家所属单位使用不合规单据入账,涉及金额4.91万元。

三、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三个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对区级部门单位实现预算执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区级决算草案反映,高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9.17亿元、支出总量38.9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944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13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9.45亿元、支出总量33.02亿元、年终结转6.4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2万元、支出总量2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77万元、支出7033万元、滚存结余2.1亿元;经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8.08亿元、支出总量46.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9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44.74亿元、支出总量42.99亿元、年终结转1.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2万元、支出总量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70万元、支出6883万元、滚存结余989万元;临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6.23亿元、支出总量15.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6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6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5.25亿元、支出总量13.94亿元、年终结转1.3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11万元、支出4859万元、滚存结余34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财政资源统筹方面。(1)2021年部分项目未结合上年预算执行以及业务实际等情况,科学预估并安排预算,导致执行率较低,涉及临港区2个项目、资金1414万元。(2)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及时。高区部门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269.27万元;经区财政各类账户闲置资金1.73亿元未及时盘活,截至2022年5月末仍闲置6862.4万元。

2.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1)临港区2个新设项目未经事前绩效评估即纳入预算安排,涉及资金976万元。(2)绩效监控不规范、监控质量不高。临港区3个项目实施进度认定不准确,4个项目监控未按规定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高区财政部门未汇总分析部门单位绩效监控和财政重点绩效监控结果形成年度绩效监控报告,财政重点监控未深入对项目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仅记录项目1至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

3. 财政运行风险方面。经区财政使用不合规单据报销入账2060.45万元,审计期间已取得228.31万元发票。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1. 部门预算管理方面。(1)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置资产137.17万元,涉及高区和临港区各1个单位。(2)预算编制不科学。临港区经发局有2项专项资金,未根据实际编制预算,预算安排资金共计2000万元未执行。

2. 预算执行方面。(1)高区市场监管局提前列支费用,2021年12月在加油卡余额14.3万元的情况下又充值3万元。(2)经区建设局使用不合规单据报销入账,金额69万元。

3. 资金绩效管理方面。(1)高区2个单位4个项目未纳入绩效监控,涉及金额1929.12万元。(2)经区建设局无法完整提供项目自评结果中所有指标得分的证明性资料,自评结果得分的客观真实性缺乏依据。

4. 资产管理方面。待处置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处置,涉及高区1个单位、临港区3个单位,涉及资产原值147.92万元。

5. 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经区6个部门单位因财务操作不规范、漏记或多计库存现金等原因,导致决算收入、支出、年初或年末结转结余与实际账面不符。

(三)三级联动事项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临港区2018年以来田园综合体项目任务完成、工程及资金管理、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了联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2个项目结余70.22万元,未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 2018年和2019年的田园综合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方塘的护坡及挡墙塌陷、道路长裂缝、路肩塌陷等项目管理管护不到位问题。

3. 3个产业化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财政资金1590万元未能拨付到位。

四、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1年共组织对46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其中完成5个项目竣工决算及绩效审计,对41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提出审计建议532条,共节约投资5.38亿元,平均审减率约为8.9%,促进规范了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和建设项目管理,有效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服务保障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推进,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控制管理不到位,高估冒算问题较为突出。一是个别项目存在严重超概算以及概算编制审核不准确、把关不严等问题,涉及金额5.49亿元;二是招标控制价不同程度存在设备材料价格偏高、费用计取不合理、综合单价计算有误等问题,多计工程造价1.58亿元;三是工程结算普遍存在提报工程量与实际发生不符、结算单价及费用计取未执行合同约定、经济技术签证等现场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多计工程造价3.8亿元。涉及威海老港区城市更新改造、栖霞街及周边地区综合整治等43个项目。

(二)项目推进缺乏有效统筹,经济社会效益未达到预期目标。一是泊于水库相关移民安置工程及拆迁工作协同配合不到位,导致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蓄水完成时间延期12个月,至今仍未达到预期蓄水规模,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5609.7万元;二是东部滨海新城逍遥河生态治理工程未按照规划要求先进行河道治理、再根据治理后河底标高实施穿河管廊设计施工,导致逍遥河治理工程未达到设计50年一遇防洪目标,金鸡中桥桥下净空不足,行洪期间容易形成对桥体较大冲击,穿河管廊覆土抗洪水冲刷能力较弱,存在上浮风险;三是东部滨海新城泊高线道路改造工程东环路路基施工与同地段关联的电力迁改工程配套衔接不到位,导致高压线覆盖范围内的东环路北端约100米路基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等无法正常施工,至今仍处于“烂尾”状态。

(三)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存在明显疏漏,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管。一是部分行业监管职责缺失,存在未办理立项及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投资概算未经审批即开展项目招标、施工图纸未经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以及竣工验收不规范等问题;二是设计及施工过程把关不严格,存在设计论证不充分、未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未经批准在项目实施范围内建设其他工程等问题;三是公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拖欠工程款、违规列支建设成本等问题,涉及金额6965.97万元;四是运维管理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未经许可违规经营、水质抽检不达标等违规经营和管理缺位问题。涉及威海市游泳馆及附属设施、威海国际经贸交流中心等11个项目。

(四)工程承发包环节工作规范程度较低,违规问题较为普遍。一是招标文件条款中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施工资质不符合要求、设备采购技术参数具有明显指向性等违规问题,涉及金额5.56亿元;二是存在先施工、采购或者监理,后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问题,涉及金额5.24亿元;三是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工程问题,涉及金额1925.8万元;四是存在违法分包问题,涉及金额2960.22万元。涉及G228丹东线乳山口大桥、远遥浅海科技湾区等10个项目。

五、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文登区和乳山市2018年至2021年6月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政策措施落实及种植险、养殖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1)高区社会工作部农业保费补贴资金13.36万元拨付滞后。(2)文登区、乳山市财政部门跨年度拨付各级农业保费补贴资金5138.45万元。(3)文登区农业农村局跨年度向财政部门申请农业保费补贴资金23.51万元。

2. 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临港区查勘定损机制不健全,理赔不精准。

3. 资金绩效评价开展和结果应用方面。(1)部分区市、开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不全面。(2)文登区基于产量的小麦、花生收入保险(以下简称产量保险)试点效果未达预期,保险期间过短。(3)文登区产量保险产品绩效管理不到位,项目开展前未制定绩效目标,结束后未评估。

(二)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2020年和2021年全市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管理方面。(1)4个项目建设程序不严格,手续不完备。(2)个别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未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3)2个项目部分工程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合规定。

2. 资金管理方面。(1)2个项目欠付工程款495.52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全额支付。(2)个别项目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审计指出问题后,剩余债券资金8940万元已全部支出。(3)个别项目涉及的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或开工、竣工日期。

3. 风险管控方面。高区未建立资产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

(三)城市品质提升审计情况

对2019年至2021年全市城市品质提升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建筑垃圾管理方面。(1)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城区范围(含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共有811家企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其中仅4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建筑垃圾资源化特许经营项目推进缓慢。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威海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截至2022年4月,项目仅完成规划建筑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前期工作。(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牵头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涉水事务管理方面。(1)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应收未收市区范围37家自备水源单位污水处理费208.4万元。(2)未制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闭计划。(3)城区化粪池基本情况掌握不到位。排水主管部门未组织排查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化粪池,不能全面了解化粪池位置、数量及运维情况等。

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方面。(1)部分户外广告未办理行政许可。2021年全市户外广告纳入监管范围共992处,其中经审批许可仅204处。(2)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不到位。2017年至2021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比例逐年降低,自70.23%降至29.27%。(3)未制定出台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4)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设置不规范。存在“一店多招”、尺寸超标准、使用繁体字或异体字等问题。

4. 社区食堂和老年餐桌建设管理方面。补助资金未拨付。截至审计日,2021年度市级社区食堂和老年餐桌建设、运营补助资金未拨付,涉及872万元,其中社区食堂181万元、老年餐桌691万元。该资金已于2022年6月完成了拨付。

5. 早夜市设置管理方面。(1)早夜市管理制度不健全。早夜市管理部门未牵头制定早夜市等道路摊点管理办法。(2)新增早夜市未审核。2020年至2021年,新增7处早夜市未按规定审核公示。(3)部分早夜市设施不健全。17处未设置导示牌,3处未设置密闭式垃圾桶,12处未设置公共卫生间。

6. 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方面。(1)男女厕位比例不达标。2021年全市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厕所19个,其中5个公厕的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未达到3:2的要求。(2)个别公厕卫生管理不到位,存在纸篓满溢、地面脏污、垃圾乱放等问题。(3)临港区滨河公园公厕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涉及46.27万元。

7. 城市道路及绿化管理方面。(1)园林绿化部门未牵头编制全市立体绿化专项规划,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任务清单等。(2)个别居住小区未制作绿化用地平面图标牌,未明确绿地率、绿地面积及范围,并未在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3)个别窨井盖管理维护不到位。存在占压盲道、标识不明确或腐蚀严重、与周围路面相接不平顺等问题。

(四)海域资源管理保护及利用审计情况

对荣成市2019年至2020年海域资源管理保护及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1)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冲突,涉及面积1.3公顷。(2)海岸带整治修复计划制定不及时。

2. 海域资源资产管控方面。(1)2010年至2016年,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违规审批了距岸1000米以内的新增养殖项目14个,面积1505.11公顷。(2)至2021年10月末,荣成市禁养区养殖面积为1170.93公顷。至审计日,荣成市海洋发展局未完成上述禁养区养殖的清理工作。

3. 海域使用审批及使用金征管方面。(1)对101宗、面积2148.24公顷海域使用权到期未予审批,导致未续期期间的海域使用金112.35万元未收取。(2)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少征收海域使用金197.66万元。(3)2019年至2020年荣成市有17宗海域使用权未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4. 涉海资金使用方面。(1)油补等各类资金2.9亿元未拨付到位。(2)荣成市政府议定的以房抵顶海区征收补偿款1268.3万元,因工程尚未决算,房产未交付。

5. 涉海项目建设运用方面。(1)6个人工鱼礁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比例与施工进度不统一。(2)休闲渔业公园建设等3个涉海项目因施工企业被调查暂停实施,财政配套补助资金944.6万元使用效益低下。(3)省级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等14个国内渔业油价补贴建设项目因机构改革、2020年新冠疫情等原因进展缓慢。

(五)地方重点商业银行风险管控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成农商行)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不良资产方面。以调减观察期的形式虚假盘活不良贷款。截至2021年9月末,涉及虚假盘活不良贷款余额696万元。

2. 合规经营方面。保证类贷款风险控制不到位。一是贷前审查不审慎,存在关键授信评级要素缺少实质性证明资料、同一资产被不同借款人评级使用且权属前后矛盾等问题。二是向不良贷款保证人发放贷款280万元,发放贷款继续形成不良。三是对保证期间不具备保证能力的保证人未及时采取增信措施。个别担保企业超规定户数担保。

3. 政策落实方面。小微企业贷款中无还本续贷业务占比有所下降。受新增贷款规模上升等因素影响,2021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续贷贷款30.51亿元,续贷占比37.96%,较2020年下降0.21个百分点,较2019年下降12.77个百分点。

4. 内部控制方面。抵债资产被违规占用。2019年荣成市人民法院裁定荣纺百货部分门市归荣成农商行崖头支行所有,至审计日,上述抵债资产一直被荣纺百货及其承租人等占用,荣成农商行对被占用资产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资产收益流失。

(六)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方面。(1)企业创新引领作用不突出。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未产生经济效益。(3)孵化器孵化毕业企业比率较低。(4)虚列研发支出违规申报减免税款7.63万元。

2. 科技投入及产出方面。(1)2个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2)个别项目核心技术研发依靠外包。(3)2个研发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项目暂停。(4)研发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长期暂停的研发项目未及时销项,个别项目推进缓慢。(5)3个研发项目立项核准程序执行不严,未经集团党委会核准即立项研发。(6)博士后项目资助经费管理不规范,未专账核算,涉及资金18万元。(7)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预决算差异较大。

3. 科技创新环境及人才责任落实方面。(1)研发人员离职率较高,高端人才“留不住”现象较为明显。(2)特聘专家岗位津贴发放不及时。

4. 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方面。(1)下属3户子公司连续3年无经营业务。(2)低效无效资产长期挂账未处理。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惠企利民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高区和经区2021年度惠企利民财政直达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方面。(1)预算指标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不一致,多报或少报直达资金金额3.49亿元,审计期间上述问题已整改。(2)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录入数据信息要素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涉及资金5129.86万元。(3)部分专项资金申报把关不严,资金分配不规范,涉及高区和经区各1个主管部门。

2. “六稳”“六保”任务完成方面。(1)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尚未制定文化惠民消费季相关配套资金管理办法。(2)个别单位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复核把关不严,财务资料不全或档案管理混乱。(3)2021年第五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推进迟缓,财政补贴资金252.54万元未及时支付至参与企业。

3. 财政直达资金绩效管理方面。(1)部分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率低。1个单位10笔资金合计834.9万元,未发生支出或预算执行率不到30%。(2)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项目申报单位部分绩效目标与上报省局绩效目标差距较大,专项资金预期绩效目标难以实现。(3)1个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经区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区级目标与市级目标完全一致,未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设置绩效目标。

(二)教育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市教育局2019年以来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阶段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教学设施保障方面。(1)智慧教育平台系统用户使用率不高。抽查登录数据发现,登录用户约占总注册人数的17.7%。(2)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人数超标准规模,其中:环翠区3所,文登区2所,高区、临港区和荣成市各1所。(3)部分中小学学校硬件设施未达标。主要是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运动场地面积和生均校舍面积未达到办学条件标准,其中:高区1所、经区8所、临港区2所。

2. 学生体质健康方面。(1)中小学生近视率相对较高。2021年,我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为56.74%,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近视率分别为25.12%、69.67%、84.4%,均高于省平均值。抽查15所中小学发现,部分学校未落实视力检测每年至少4次的要求,占比约53%。(2)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有待提升。2020年以来,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合格率全省排名较低。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开展较晚,且未向社会公布监测评价情况。

3. 教育体制改革方面。(1)“双减”政策落实仍需持续深入推进。截至审计日,3家“白名单”学科类机构违规利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22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3家已废止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未收回,9家已注销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宣传活动,1家培训学校内部仍存在有关学员分数和录取学校的宣传。(2)部分区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50%的覆盖目标。截至审计日,经区占比约42.6%,临港区占比约30.24%。

七、行政事业性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审计情况

1.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产权完成登记比例较低;部分未完成产权登记的房产权属信息不完整或不明确。

2. 部分商品房、公租房租金收缴不及时,涉及金额50.41万元,其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应收未收5家单位商品房租金46.17万元、7户公租房租金4.24万元。

3. 部分租金等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2021年公租房、商品房租金等收入合计52.7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4. 已完工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或结转不及时。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个已竣工决算项目未及时结转,涉及金额1.5亿元;27个已完工项目未竣工决算或未经审查定案,涉及金额3693.75万元。

5. 国有资产划转不到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1个单位固定资产829.86万元仍登记在原单位名下,国有资产划转不到位。

6. 机关10号楼改造工程核算不合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结转该工程项目时,未根据房产产权情况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转增固定资产或进行资产调拨处理,直接冲减工程发生支出1800.18万元。

7. 周转房家电、家具等设备设施管理不规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账面核算购买的周转房家电、家具设备及配件更新等支出287.95万元,未对其中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设备设施登记相关资产账簿。

8. 市教育局代建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资产5216.46万元未及时划转;以预付30%工程款直接办理固定资产转资手续55.65万元,导致账实不符;已竣工投入使用资产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应转未转固定资产1.64亿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1户国有企业开展了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投资决策方面。热电集团未按规划推进滨海新城供热工作,投资建设的燃气锅炉供热站因论证不足导致4374.8万元资产闲置浪费。

2. 资产管理使用方面。(1)热电集团及下属5家分(子)公司105处房产闲置,涉及原值6883.81万元。(2)热电集团及下属1家公司未经评估对外出租房产8处。(3)热电集团下属2家公司8处房产未办理产权证,其中1处为账外房产。(4)热电集团站房管理不规范,其中6处站房未入账核算,3处站房闲置。(5)热电集团对报废物资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报废物资明细账,未对废旧物资进行盘点。(6)热电集团市区和初村分公司煤炭的购销存管理不规范,未在库存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部分保管账丢失。(7)热电集团未协调解决文登热电厂土地问题,导致文登热电厂负担土地租赁费1140万元。(8)热电集团少计提设备折旧费,多计资产5987.8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严把项目入库关,做好预算安排与各项改革举措的有效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强对预算绩效全流程的监管力度,严把事前评估关、目标设置关及绩效评价关,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财政支出提质增效。

(二)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深化项目前期论证,严格履行项目前期论证资料的编制、审批程序,保证前期工作深度达到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切实履行好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协同机制,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运维等严格管控,提高现场管理及运维管理质量,促进项目建设规范化。

(三)加大对民生政策监管力度,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压紧压实重大专项及民生政策管理责任,确保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惠企利民各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民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完善监管体系,抓实抓细相关政策落实落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各类资源配置。加大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管理工作推进力度,推动各类保障资源的统筹调剂使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健全国企资产管理机制,规范重大资产投资前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程序,加快盘活闲置资产,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损失浪费。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有关区市(国家级开发区)、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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