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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出台《关于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13 14: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为进一步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责任,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近日,威海市文登区委办公室、文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目标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意见》规定,对审计整改中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及时报告整改结果造成不良影响的;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较差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结果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意见》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要事项的审计整改情况。对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问题,区政府应当组织汇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审计整改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整改情况报告,根据需要由有关部门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单项整改报告。(毕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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