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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实施“四个延伸”,确保乡村振兴资金安全
发布日期:2020-08-20 14: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在乡村振兴资金审计中,审计人员受限涉农知识专业性强、资金使用成效不能直观显现等因素影响,在审深查透上存在现实困难。近期,荣成市审计局结合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有针对性地对乡村振兴资金审计采取“四个延伸”,追审项目资金使用源头,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延伸审查二级预算单位。乡村振兴资金预算指标一般是由涉农主管部门下达,再由具体实施单位按项目内容分配至二级预算单位,由二级预算单位具体负责申报、实施及档案保管。具体审计中,在保证主管部门财务资料规范完整的基础上,应对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延伸,围绕资金和物资“两条主线”,重点查看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物资发放资料是否完整,坚持重要性的原则,再确定下步的延伸调查对象。

二是延伸审查供货单位。乡村振兴项目物资采购一般通过政府采购部门审核,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限于采购项目多、人员有限等影响,对每个项目的物资采购数量、质量的真实性监管上仍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具体审计中,应紧紧把握住物资采购这条线索,对供货单位进行延伸审查,重点查看出库物资型号、数量真实性,并与物资发放清单进行比对,审查违规降低采购标准、采购数量等浪费资金的问题。

三是延伸审查实施单位。针对部分项目资金是以直接拨付的方式,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使用的情况,具体审计中,我们通过查看账务核算、原始单据规范性,审查资金拨付是否到位;关注实施单位法人及成立时间,查看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关联交易等违规问题;注重农业农村合作社的审查,查看是否存在虚设股东、空壳运作等套取资金的问题。

四是延伸审查提供服务单位。针对部分项目资金通过购买劳力服务以工资的形式支付、以个人签字领款的方式支取,在具体审计中,应延伸至提供服务的具体人员,重点审查人员工资结算依据及标准,确认提供服务的真实性,审查是否存在虚报投资总额、以原有代替新建等虚假申报项目资金的问题。(闫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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