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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资金账户管理问题应引起重视
发布日期:2020-07-22 15: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审计局 字号:[ ]


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放管服”水平,各预算单位开设实有资金账户实行往来资金收支自主管理,由于预算不细化、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存在违规将预算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等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实有资金账户管理。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强化预算资金监管。预算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将预算细化至具体事项及基层单位,对于年初确实无法细化的,应及时履行调整及报批手续,并严格按照细化调整后的预算执行。

二、规范账户管理,严控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零余额账户及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规范资金支付范围,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三、全面梳理实有资金账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门应强化实有资金账户监管,定期清理核查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及业务,按照沉淀在实有资金账户的各类资金性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统筹盘活,发挥资金效益。(史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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