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审计机关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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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的瓶颈 (一)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专业性有待提高。 自然资源资产种类多、分布广,各种类型资源涉及的政策及专业知识复杂多样,区市审计局普遍缺乏熟悉财务、计算机、工程造价、自然资源资产等复合型人才,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知识结构单一的问题导致胜任能力不足,制约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顺利开展。 (二)认识不到位,该领域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基层还处于起步阶段,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还没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审计组从取得资料时,存在资料提供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况。乡镇一级的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性资料不完整且分散,很多时候需要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但目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未捋顺,审计取证困难。部分基础数据及考核指标并未细化到乡镇,对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无法真正做到系统全面客观。 (三)对自然资源资产主管部门依赖程度高,审计发现问题难。 审计所需资料和数据主要依靠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供,虽然可以运用审阅资料、走访调查、上网查询等方式,但受制于信息采集、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涉及的问题往往是已查处或正在查处的问题,审计核实的工作量大、难度高,同时也缺乏自主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领导干部责任不易界定。 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是一个全新领域,没有经验可供参考借鉴,自然资源相关处理处罚法律法规,其处理权属并不在审计机关,且对乡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只体现在法律层面,没有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自然资源污染损害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长期性,可能涉及几任领导,责任界定十分困难。 (五)审计整改难以到位。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大部分为环境污染、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其管理职能主要在环保、水利、国土等相关主管部门,问题的形成多是时间久远或特定情况下造成的,短期内整改到位难度较大,且仅凭乡镇一级难以独立解决。 二、建立经常性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的对策 (一)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 成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专家咨询、技术支持等相关机制和制度,发挥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合力,有效节约审计成本,缓解审计力量不足带来的压力。 (二)借助外部力量深化审计效果。 通过购买服务或由利用上级审计机关信息技术优势,引入社会专业人才和技术参与到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整合分析,统筹谋划,增强审计针对性,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成果。 (三)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利用适当的时机“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掌握各类自然资源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部门的依赖程度。 (四)完善整改问责机制。 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揭示的问题,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相结合,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和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办。同时强化问责,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中造成严重后果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环翠区审计局 郭昊 史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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